附件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溆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10批2018年7月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4 | 现场 核查 | 溆浦县大江口镇利兴村3组煤矿占用农田,开挖山体;毁林面积大等问题,属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经现场核查,发现仍有开采迹象,复绿效果未到位,存在敷衍整改现象,现责成你县人民政府对国土部门进行查办。 | 溆浦 | 其他 | 经现场核查,大江口利兴存煤矸石场处于停产中,进场道路被县国土局封闭;因植树季节不合适,矿区复绿效果未达到预期。 | 基本属实 | 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已开展现场核查,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管,责令该矿继续做好挡渣墙的增高加固和排洪沟的整改工程,防止渣土流失。县林业局已责令该矿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加快生态恢复。同时,该矿已按县经信部门的规划布局,在申请办理环保砖厂,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鉴于国土、环保监察执法人员监管存在漏洞,责令国土、环保部门对相关监察人员进行约谈;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已经对现场监管人员进行了约谈。现该矿挡渣墙加高加固及排洪沟建设已经完成,矿区复绿成活率达到了85%以上,将在今冬明春对死亡苗木进行补种。反映的环境问题已经全面整改。 | 约谈2人 | 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