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溆浦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20 批 2018年7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20 187 119 | 溆浦县小横垅乡224省道旁边的小横垅中心小学下面300、400米处烧煤炭,气味大,煤尘多,乡政府对面的手机塔下面的大理石加工厂还在做业。 | 溆浦 | 大气污染 | 7月12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已前往现场调查核实,位于小横垅中心小学下方300-400米处确实有一家庭作坊,全称为溆浦县小横垅宏宇工艺,现场发现0.5t/h小型锅炉1座,以煤为燃料,无烟气脱硫除尘设施,生产作业时有一定量的烟尘排放。乡政府对面的手机塔下面,曾经有过一家小型花岗石加工厂,于2018年4月被责令停止生产,现场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因此反映的“石材加工厂还在作业”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对于溆浦县小横垅宏宇工艺燃煤存在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已经调查询问了当事人,下达了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在完善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7月13日,对其进行复查,发现其已经停产,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制止。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