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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峰镇城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指南
【bet365电脑网站 www.intmcc.com】【发布时间:2018-07-15 21:01】【字号

(请家长仔细阅读至全文结束)

 

■网上申请学位: 726日—731

■交验申请材料: 81日—5(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公布新生名单:81515:00之后

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

城区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20128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即可网上申请学位。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卢峰镇城区(含11个社区和长乐、艾家冲、桔花园、张家桥等4个城中村)户籍(截止到2018630日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或在卢峰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2)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溆浦驻军官兵、引进入溆企业高管、转业或调入卢峰镇城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进城购房居住的易地搬迁贫困户。

3)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卢峰镇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截至2018831日满一年)。

二至九年级插班生:

在城区各学校有空余学位(网络申报前公布在溆浦县教育局网站、招生学校门口)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申请:

1.具有与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相同条件(年龄除外)。

2.为非卢峰镇二至九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二、报名材料准备

根据《溆浦县2018年秋季卢峰镇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卢峰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和二至九年级进城插班采取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排序、合理调剂、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方法,根据适龄少儿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必须城区居住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照有户有房(含享受优惠政策人员)”“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经商务工的生源顺序并核实相关入学材料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数(详见溆浦县教育局网站、学校门口公告,小学一你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为止。若某一类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的招生计划,则按照拥有合法房产、户口迁入、经商务工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解决入学。

(一)卢峰镇户籍的适龄少儿(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1、户口本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小孩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

户籍须在2018630日之前迁入卢峰镇。

2.家庭住址证明

有房户

房产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同时提供该房产近3个月的电费缴纳凭证。

提供材料即可。

购房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但实际已交房并入住,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缴纳房款的正式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同时提供提供该房产近3个月的电费缴纳凭证。

与祖辈合住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出具父母双方在卢峰镇城区的无房证明,同时提供材料中的之一。

租住在县城工作单位的集体房屋、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工作单位或保障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租住证明。

租住其他租赁房的。提供20171231日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提供2018630日前公安部门实有居住人口登记凭证。

二)非卢峰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儿(按证明材料中的家庭住址申请所在学区学校

 

            

    

1、户口本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小孩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

 

2.家庭住址证明

有房户

房产证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居住房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同时提供该房产近3个月的电费缴纳凭证。

提供材料即可。

购房证明:未办理房产证的,但实际已交房并入住,出具《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缴纳房款的正式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同时提供该房产近3个月的电费缴纳凭证。同时提供该房产近3个月的电费缴纳凭证。

经商。个体经商户需提供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或工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截至2017831日满一年。

出具父母双方在卢峰镇城区的无房证明,提供材料,同时提供材料中的之一。

务工。提供201783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人社部门备案)或一年以上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保卡等进城务工相关证明材料。

与祖辈合住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租住在县城工作单位的集体房屋、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工作单位或保障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租住证明。

租住其他租赁房的。提供20171231日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提供2018630日前公安部门实有居住人口登记凭证。

(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等同于“有户有房”)

 

            

    

1、户口本

提供全家户口本,包括:小孩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

 

2.享受优惠证明

调动(转业、工业园引进高管)证明。出具正式的工作调令复印件,属于转业的需出具转业分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接收单位盖章,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工资发放依据。

提供材料中的之一即可。

工业园企业引进高管,需工业园区出示证明。

驻溆官兵证明。提供驻溆部队出示的相关证明。

易地搬迁到城区证明。出具村、乡镇、县扶贫部门、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的相关证明。

3.居住证明

与祖辈合住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

出具父母双方在卢峰镇城区的无房证明,同时提供材料中的之一。

租住在县城工作单位的集体房屋、保障性住房的,提供工作单位或保障房主管部门出具的租住证明。

租住其他租赁房的。提供20171231日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提供2018630日前公安部门实有居住人口登记凭证。

三、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申报学位(726日——731日)。

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

 7268:00— 73117:00开放小学一年级新生、二至九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平台。适龄少儿家长可自行登陆溆浦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intmcc.com/jyj/),进入“溆浦县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或“溆浦县2018年城区中小学转学报名”栏目进行注册,阅读和查看《溆浦县卢峰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学位申请填报说明》,按填报要求申报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对应学校。

⑵在该时间段内申请顺序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⑶适龄少儿网上申请学位时,填写的户籍所在地务必是适龄少儿本人和父母的户籍所在地。须按家庭住址证明材料中的居住地址申报所对应学校。对未按规定申报所对应的学校,报名系统将不予排序,只能由教育局调剂学位。

父母离异的适龄少儿,申请学位以少儿第一监护人(法院判给谁,谁就是第一监护人;离婚协议由谁抚养,谁就是第一监护人)房产信息作为家庭住址申请对应学校。

⑸各项报名信息将会送往相关部门审验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学位,并在系统的提示和说明下,如实、准确、全面地填报申请者的

相关信息。

没有网上申报条件或能力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及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在申请就读的学校所设立的学位申请服务台,由学校安排专人帮助家长进行网络申报,同时接受材料初验。

73117:00为申报学位结束时间,符合在卢峰镇城区就读的适龄少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教育局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

2.初验报名资格(81日至85)

在规定时间内,学校按报名流水号从小到大,分批次、分时段初验报名资格。分批次、分时段初验材料的信息将分别在7311900公布在溆浦县教育局网站以及申报学校门口。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原件(供学校初验)及复印件(交学校存档),接受材料初验。

   初验时家长应提供报名流水号,学校将核对家长所提供报名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的一致性。

核对完后现场打印申请者的《溆浦县卢峰镇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18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家长无需提前打印),由家长和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入学材料不齐全或条件不符的,审核人在《溆浦县卢峰镇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或《溆浦县卢峰镇2018年秋季二至九年级插班生申请表》上注明,如家长可以补办相关材料,可于86日上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予受理。

3.联合审核(86—812)

86—812日,各招生学校收集所有《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材料,根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别到公安、国土、房产、市监、人社等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查验并盖章确认。

4.统筹学位(813—814)

教育局与招生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5.公布名单(815)

   81515:00后,家长可以在溆浦县教育网站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6.申诉和质疑(816-18日)

对学位安排结果存有疑义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如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溆浦县卢峰镇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在溆浦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向县教育局申诉。

7.新生报到( 91-2)

秋季开学时,新生到校注册,小学、初中入学报到注册,必须提供适龄少儿预防接种证(初中除外)、学生健康体检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需提供村、乡镇、县扶贫部门的证明。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少儿,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该生学位。

四、重要提示

1.实行免试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二至九年级插班不组织任何考试,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不以小学六年级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小学一年级不与原就读的幼儿园挂钩。

2.坚持合理调剂。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的适龄少儿,若该学区学位已满,则由县教育局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在城区、城郊统一调配;对于不符合ABCD四类申请条件的适龄少儿,但经核查确认实际在城区居住的,在申诉期后,视城区公办学位空余情况,按照居住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安排。因城区公办学位不足不能安排入学的,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或回原籍或原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读。

3.严格房产鉴别。合法房产是指在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备案、资料可查的房产;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单位改制或房改期间未办理房产证的,可由单位复印产权证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作为有房产的依据;城区内拆迁户确系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需提供县国土局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且将入住区域的证明,以安置地确定就读学校;小产权房以社区人员、教师现场核实为准;持有《购房合同》,但未交付使用的,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待正式入住后,区域内学校若有空余学位,可于来期按转学要求办理转学。

4.真实提供材料。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是应有的合法权益,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样有义务提供适龄少儿的合法、有效、真实的入学证明材料。请各位家长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以便申请适合的学校学位。

5.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就近入学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和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擅自选择学校跨学区申请的(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得更改申报学校,请家长慎重选择申报学校);④不在规定时间内购房或迁户口的;⑤经商、务工不满一年的。

6.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在城区申请学位就读:适龄少儿及父母户籍迁入卢峰镇城区,但不在卢峰镇城区实际居住的,不能申请卢峰镇相应学区就读,请回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非卢峰镇户籍且不在城区就业,仅租房陪读的人员子弟,请回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学位。

7.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者责任自负。凡随便委托别人代办取证、申报学位、交验材料的,或办理虚假证明材料的,导致影响孩子学位申请和就读学校的,责任自负;凡已经实际就读一年级并注册学籍的又重新申报一年级的,一经查实,由此产生学籍不能正常使用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45-3331366     监督电话:0745-3331355

学校

联系电话

学校

联系电话

学校

联系电话

一完小

13973075875

长乐小学

13787578715

卢峰镇中学

13787578805

警予学校

15074526881

艾家冲小学

13319613091

溆浦二中

13974572885

三完小

13762918435

张家桥小学

15386260953

三杰学校

13567934655

屈原学校

15211560677

13787510825

鹿鸣学校

18874564186

15211571935

圣达学校

17365766868

15807425408

桔花园小学

15367583501

15974032077

鸿志中学

15869905531

凯文中学

15074526663

                       

                                         溆浦县教育局

                                          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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