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溆浦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是国家对溆浦开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两年来,溆浦作为全省、全市基层治理法治化改革试点县,他们实行项目化运作、精细化考核、规范化协作、制度化推进、日常化治理,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协作,推进法治指数考核,以法制宣传“八进八创”为主线,破解法治创建“瓶颈”,努力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单位创建。2016到2017年把全县60%以上的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成了法治乡镇、村(社区)单位,2017年建成屈原法治文化广场。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以组织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办好了法治溆浦网站,制作了“以案释法”电视专题片,建立健全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了村(居)法治基础设施和队伍“七个一”建设:即每个村(居)有一个法治长廊(广场、小游园)、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点、一所法治学校、一个法治图书角、一名法治宣传员、一名法律顾问、一批法律明白人。落实了党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创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了县直机关、乡镇、村(居)委会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增强了法治工作人员、乡镇、村组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矛盾纠纷的治理。在乡村两级全面建立了“五级调解网络”,实行了矛盾纠纷销号登记、矛盾纠纷大排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例会制度,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台账登记和案卷整理工作,按年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任务,落实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乡村两级调委会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8%。矛盾纠纷整治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16年,这项工作及其做法先后被湖南省委、怀化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简报刊登发表,2017年10月,在全省法治建设骨干培训会上,溆浦就这项工作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2017年11月,省委法治办正式确定溆浦申报“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2018年6月,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上,溆浦再次做典型发言,介绍经验。2018年6月5日被评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
(彭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