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县贸易业整体运行平稳,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27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8405.4万元,同比增长11.6%。
一、限上商贸情况分析
1.从经营类型看,上半年我县批发业实现零售额为48019.2万元,较同期增加4527万元,同比增长10.41%。零售业实现零售额为168645.7万元,较同期增加18325万元,同比增长12.19%。住宿业实现营业收入22174.6万元,较同期增加1897.3万元,同比增长9.36%。餐饮业实现营业收入34440.1万元,较同期增加3656.1万元,同比增长11.88%。
2.限额以下单位仍占居市场主导地位。11家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和 56家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实现零售额64082万元,仅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45%。限下单位实现零售额209197.5万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6.55%。
3.乡村消费仍需加快。上半年,我县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44919.6万元,同比增长12.17%,消费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6%。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8360万元,增长6.90%,消费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4%。
4.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快速增长。小汽车实现零售额4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2万元,同比增长22.50%。
二、存在问题
1.我县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比较少。我县现只有11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仅占全市的6.4%。其中,批零企业8家,仅占全市的6%,住宿餐饮企业3家,占全市的7.5%,这与我县县域经济发展现状极不对称。
2.市场物价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肉类、蔬菜类、禽蛋类等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加,对其它消费具有挤出效应。
3.食品消费安全已成为居民消费关注重点。随着新闻媒体对地沟油、三聚氰胺以及劣质食品等问题宣传报道不断增多,居民更加注重对食品消费安全,尽量减少在外就餐,加之团体消费的减弱,使得餐饮行业经营更为艰难。
三、建议
1.培育壮大限额以上企业,提高限上企业在所属行业的比重。积极培育壮大限下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对达到限上标准的法人企业应及时纳入限上统计范围,提高我县限额以上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2.积极推进住餐企业营销转型,企业营销对象应更趋向大众化消费、平民消费。同时更需加强对食品质量监测。
3.全力开拓农村市场。近些年随着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乡村消费能力欲望也不断增强,我县农村消费市场广阔,大有消费潜力可挖,要通过不断改善营销模式,将营销终端不断向乡村延伸,使广大农村居民更便捷地实现就近就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