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常发[2017]2号
(经2016年12月28日溆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毅然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贺亮文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克任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生东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严安民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董平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贺春鹏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蒋洪早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张勤焕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王光中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小兵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夏洪高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扶运长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贤华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斌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欧阳长江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刘生善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吴怒华同志为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金中平同志为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左伯坤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小鸥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阳中宇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向莉丽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戴宽国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琦同志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向理军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蔡宏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荆洋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肖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董平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鹏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荆洋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征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溆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委 县人民政府 县政协 县人武部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各乡镇
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