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在溆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溆浦县财政局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形势低迷、经济增速放缓的经济发展新常态,全体财政干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切实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发展、保改革、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积极投身“两大主战场”,继续推进我县“两个加快”三年行动,强化征管组织收入,依法理财严格管理,突出重点改善民生,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顺利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保证了全县的稳定和发展。
1、公共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1504万元,比上年增加5861万元,增长10.53%。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991万元,比上年增加3349万元,增长9.1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344万元,比上年增加646万元,增长13.7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6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867万元,增长13.05%。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47265万元,比上年增加4857万元,增长11.45%,全口径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76.85%,比上年增加0.6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423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5万元,增长7.59%。
(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69031万元,比上年增加57563万元,增长18.48%。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41254万元,为预算的139.98%,比上年增加3495万元,增长9.26%。
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1382万元,为预算的109.84%,比上年减少287万元,下降2.46%。
教育支出预计完成75919万元,为预算的194.18%,比上年增加9780万元,增长14.79%。
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379万元,为预算的155.97%,比上年减少290万元,下降43.3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10054万元,为预算的847.72%,比上年增加7771万元,增长340.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58222万元,为预算的147.2%,比上年增加6667万元,增长12.93%。
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完成50331万元,为预算的254.51%,比上年增加4727万元,增长10.37%。
环保节能支出预计完成8612万元,为预算的1649.81%,比上年减少6063万元,下降41.3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计完成8945万元,为预算的114.25%,比上年减少895万元,下降9.1%。
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完成53473万元,为预算的311.4%,比上年增加9377万元,增长21.26%。
交通运输支出预计完成24257万元,为预算的239.93%,比上年增加11338万元,增长87.7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预计完成2855万元,为预算的109.55%,比上年减少支出1187万元,下降29.37%。
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15246万元,为预算的1882.22%,比上年增加10387万元,增长213.77%。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财政收入总计38538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99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72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740万元,上年结余610万元,调入资金3809万元。全年财政支出总计3853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9031万元,上解支出200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349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610万元,比上年减少9578万元,下降39.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3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1838万元,下降33.62%。收支较上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
对于全县2015年财政预算最终执行结果,待与省财政厅结算、决算编制完成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全力组织收入。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思路,不断强化增收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财政收入,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收入6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比上年增加5861万元,增长10.53%,在全市13个县市区排名第五,扭转了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的局面。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991万元,比上年增加3349万元,增长9.14%。一是加强税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氛围。二是继续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树立均衡入库思路,积极推行“综合部门预算”、继续完善“收支两条线”、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依法治税,着力规范征收行为。三是加强协调,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逐月把收入任务分解到各征收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罚兑现,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及时均衡入库,避免了财政收入大起大落。
2.强化财政保障。2015年,我县财政在收入形势十分严峻、资金调度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317231万元,有力地保障和支撑了各项民生改善和社会事务的发展。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369031万元,增长18.48%。财政支出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重点保障了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通过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工资、津补贴的正常发放,确保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其中工资性支出8980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4.33%,同比增加6843万元,增长7.62%。二是重点保障了民生支出和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落实公共财政政策,突出抓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财政涉及民生的支出指标大幅增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医疗及卫生等涉及民生方面的资金增加52585万元,增长14.58%,总量达305511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2.78%。三是重点保障了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累计5000多万元。S332进新公路改造、夏家溪棚户区改造、警予西路农业局宿舍搬迁项目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小北公路、城东防洪大堤以及自来水厂等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累计达12210万元,有力保障了各类重点项目建设。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财政工作引领新常态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坚持“保发展、保民生、保改革、保稳定”和“生财有道、聚财有力、理财有方”的工作理念,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攻坚“两大主战场”,着力打造“实干财政、阳光财政、效率财政、廉洁财政、活力财政”,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根据上级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6年的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
⒈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收支,坚持以“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盘子”进行财政收支管理。所有增支项目都要提供政策依据,凡没有县级以上政策依据的专项支出项目,一律不予预算安排。按照省市对公共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积极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强化依法理财意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共财政预算的公开、公平、公正,大力推进各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特别是“三公”经费预算要全面公开。
⒉量体裁衣、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预算法》的要求,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财政收入预算的安排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既要充分估计财政增收的困难,又要坚定信心,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支出预算安排统筹兼顾、客观稳妥,不编赤字预算,坚持收支平衡。
⒊科学合理、责权一致原则。科学合理地根据各预算单位工作性质来编制单位运转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对负责全县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主要部门,通过相关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予以支持和保障,对乡镇公用经费,继续采取基数加因素法进行综合分配,从而充分体现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
(三)预算编制的重点
一是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本次预算编制,我们在严格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编制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编制范围的基础上,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了财政预算体系。
二是基层运转总量保持不变。2015年乡镇撤并及2016年即将进行的村组织撤并,将大幅度减少乡镇和村的个数,2016年财政预算不减少乡村两级运转经费总量,将以新区划按原有预算总量进行重新分配,保障基层运转需求。
三是充分考虑改革资金需求。针对目前实施的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职业年金、公车改革,在预算时,我们根据政策算好账,将各类改革需求保障到位。
四是保障民生和发展支出。对于各类民生支出均按上级要求保障的范围和标准全额配套到位。继续安排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各类重点项目配套,同时根据各类融资和国债资金还本付息情况,足额安排各类债务还本付息资金。
五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在各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安排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支出,要求“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15年部门预算数。
(四)预算编制的内容
1.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
根据国家各项改革进程、我县经济发展形势及省财政厅对税占比的要求,今年我县公共财政收入按2015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5%确定,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安排68579万元,同比增加7075万元。
收入预算总计安排28237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444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237886万元(返还性收入59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17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0229万元)。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总计安排28237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安排2696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安排10719万元,上解支出安排200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安排4448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37886万元,收入总计282371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69651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10719万元、上解支出2001万元,支出总计282371万元,收支相抵,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⒉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2016年基金收入预算安排96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348万元,其中: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88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0万元;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万元;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6万元;⑤污水处理费收入283万元;⑥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1万元;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6万元;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5万元;⑨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价格调节基金)210万元。收入安排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大幅度下降,同比少安排12598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61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28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72万元)。
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40万元。
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9万元。
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66万元。
⑤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83万元。
⑥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支出11万元。
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6万元。
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5万元。
⑨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价格调节基金)安排支出21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基金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618万元、支出安排9618万元,收支平衡。
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财政厅统一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由市财政局统一编制,本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只包含失业保险基金等七项。2016年基金收入安排总计105043万元,基金支出安排总计9698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060万元,累计滚存结余4982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失业保险基金
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73万元,支出安排140.0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为232.9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2768.57万元。
(2)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基金
城镇职工医疗基金:2016年收入安排8781.41万元,支出安排6284.54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496.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58.69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2016年收入安排357.8万元,支出安排187.4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0.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19.02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16年收入安排2224.51万元,支出安排2099.6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4.83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149.84万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2016年度基金收入安排17608.55万元,基金支出安排 13101.3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507.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630.55万元。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016年收入安排40313.74万元,支出安排40167.6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6.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818.19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2016年收入安排35384万元,支出安排35003万元,当年结余381万元,累计结余381万元。
三、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⒈围绕收支目标,体现“实干财政”。2016年,我们将立足财政本职,发扬“老黄牛精神”,全力做好财政收支工作,真正体现财政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发展经济的三大基本职能。一是健全收入增长机制。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加大稽查和清欠力度,创新税收征收方式。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二是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围绕“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的目标,科学安排产业发展基金和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帮助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实体,帮助做大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不断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及质量。继续发挥担保公司的杠杆作用,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撬动银行资金进入企业。积极运用PPP模式吸附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县域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三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提升国家、省、市政策和项目落户溆浦的数量、比例及效度,增添经济发展活力。四是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工资发放和单位运转的同时,突出支出重点,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保发展、保改革、保民生方面的作用。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及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重点保障对产业、社保、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
⒉围绕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积极贯彻新《预算法》,提高预算执行力,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二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批复后的部门预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全面公开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防止财政资金分配不公和失效。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四是防范债务风险。以积极财政政策为指导,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能力,保证财政运行安全。
⒊围绕财政改革,构建“效率财政”。一是建立财政投资评审新机制。建立“一次预审,双向承诺、跟踪管理、群众评议”的财政评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将评审关口前移,将发改立项概算纳入评审范围。二是抓实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抓好政府采购联络员培训工作,抓实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工作改革,完善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资格预审程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升工作成效。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以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全县国有资产的核查摸底及管理,制定乡镇区划调整后被撤并乡镇国有资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效的办法和措施。四是实行金融机构财政公存款分配机制改革。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办法,将财政公存款及工资发放户数与金融机构贷款额挂钩,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全县“两个主战场”的主动性。五是积极探索财政事务限时办结制度。主动公开办事流程,不断健全服务代办及限时办结,提升财政服务效率。
⒋围绕机关管理,共创“廉洁财政”。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强机关各支部班子,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工作作风暗访通报制度、问题约谈制度和过错淘汰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抓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树立财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三是规范内部财务管理。打破过去局机关股室“分灶吃饭”的财务管理体制,割断内部利益链条,从严依法建章立制,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5、围绕队伍建设,展现“活力财政”。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着重解决中层骨干流动不畅“一潭死水”的问题,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干部选拔交流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工作活力,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使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到龄不退休和在编不在岗的问题。二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推行“忠诚、干净、为民、担当”的工作理念和“正气、大气、静气、和气”的修为理念,营造浓厚的财政文化氛围。三是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干部业绩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激励干部争先创优。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与改革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与指导,进一步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职能,提升财政绩效,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溆浦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