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政策(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对我县经济发展和振兴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创业项目与计划可行性强;
2、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包括民办非法人单位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网店电子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能够履行独立法人责任,培训学校、幼儿园、诊所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还需取得《行业许可证》,开办微商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
3、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工作具有引导和推动作用;
4、在校生已参加SYB培训,并取得SYB培训合格证书;
5、办理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且依法依规稳定经营;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提交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
2、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3、个人申请资格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
4、在校生提供SYB培训合格证书;
5、规范合格的创业计划书(参考SYB培训教材);
6、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证件复印件;
7、申请人的投入资金证明和其它材料(银行流水单或进货出货单等相关凭证);
8、创业经营场所相关资料(包括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申请人与初审经办人在经营场所的合影);
9、申请人在人民银行开具的信用报告。
办理时间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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