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
  • 01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及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 02

    办理条件


    凡户籍在溆浦县范围内,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自愿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 03

    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前往受理地点领取

    >>身份证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寸免冠照片          六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前往受理地点领取

    >>其他情况

    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 04

    办理机构


    溆浦县残疾人联合会  屈原社区屈子巷园艺路226号(2,6,8路到城南建设银行站下)  业务咨询电话:0745-3222629


    监督投诉电话:0745-3333116

    在线投诉举报:县长信箱


  • 05

    收费情况

    此项无需收费

  • 06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07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受理和材料合格性初审。
    3、县级指定医院鉴定证明。
    4、县残联领导初审。
    5、市残联审核。
    6、合格发证。

  • 08

    在线办理


    该事项暂时不接受网上受理,请到指定的受理窗口办理

  • 09

    领证


    在医院出具鉴定证明后的30天内到办理窗口领证

  • 010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