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居民身份证法》分总则、申领和发放、使用和查验、法律责任、附则5章23条,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办理条件
(一)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申领人本人与公安机关见面才予办理,本人未到由他人代为申领的不予受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必须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查验申领人户口簿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领办证的,须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领人像貌及户口簿信息与人口信息库中信息有不符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办理。(四)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证号的,须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修改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办理。
(五)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记录的,须清除重记录后方可办理。
(六)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相时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装扮;不得化装和佩带首饰;头发为自然色,不得染发(非黑色)。
所需材料
十六周岁以上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居民户口簿;
2、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未申领过或丢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附照片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学生证、毕业证、工作证、驾驶证等 。
本地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异地(省内、市外)首次申领第二代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5元。
十六周岁以下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监护人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附照片的申领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等。
本地首次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异地(省内、市外)首次申领第二代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5元。
办理机构
县公安局(驻政务中心窗口) 地址:警予东路169号(1、3、6路车到政务中心站下) 业务咨询电话:0745-3324800
龙潭镇派出所 地址:龙潭镇建设街8号 业务咨询电话:0745-3870382
两丫坪镇派出所 地址:两丫坪社区8号 业务咨询电话:0745-3520360
水东镇派出所 地址:绿化居委会 业务咨询电话:0745-3500036
桥江镇派出所 地址:桥江镇沙湾村 业务咨询电话:0745-3810005
双井镇派出所 地址:花桥社区 业务咨询电话:0745-3740011
低庄镇派出所 地址:低庄镇东明头居委会沿河街 业务咨询电话:0745-3606811
观音阁镇派出所 地址:卢峰镇杨家仁村4组 业务咨询电话:0745-3630264
江口镇派出所 地址:江口镇江口社区上街 业务咨询电话:0745-3580009
监督投诉电话:0745-3333116
在线投诉举报:县长信箱
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对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由本人持户口簿到历经铺街道派出所审核窗口进行身份信息审核,到照相室照相,凭照相号到办证窗口受理和缴费,申领人认真核对本人的信息无误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30天后凭“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到窗口领取证件,异地身份证18个工作日后到窗口领取。
在线办理
该事项暂时不接受网上受理,请到指定的受理窗口办理
领证
30天(快件7天)后凭“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到办理窗口领取;
(托人领取:凭“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和领取人身份证)
异地身份证18个工作日后到窗口领取。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