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0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多长时间可以办好,可以办理加急或快证吗?

        公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临时居民身份证3个工作日可办好。目前不能办理加急或快证业务。

  • 02

    居民身份证为什么会出现重号?新旧号码不同怎么办?

    我国现行的二代证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制作的,制证系统具备防止重号证产生的功能,一般情况下省内不会制作出重号二代证。但由于跨省重号问题的存在,在全国范围内仍可能存在少量重号二代证。为彻底解决公民身份证号码重、错问题,公安部依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国范围内的重、错号进行了认真清理,将相关信息发布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协调更正。由于公民身份号码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许多号码已经使用多年,涉及众多用证部门和单位,重新更正难度很大,大量协调、更正工作很难一蹴而就。为此,您可要求(更改号码一方)派出所出具两个公民身份号码为同一人的证明,以方便您正常办理相关业务。为此给有关公民带来的不便,公安机关深表歉意,也请当事公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 03

    跨省户口迁移或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后,为什么不能马上办理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变更后,必须逐级上报信息,待省级人口数据维护后方可制证。请您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或留下联系方式,待网上数据更新后,派出所会及时通知您前来办理。

  • 04

    重号不能办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对于重号问题,必须有一方变更公民身份号码,待省级常住人口信息数据维护后,方可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果对方已经制作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您只能更改公民身份号码,派出所会给你出具证明,证明更改前、后为同一人。详情请您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05

    身份证丢失补办期间他人冒用怎么办?

        身份证丢失补领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